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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最后一轮补贴来袭!准备开拿!

    信息发布者:宁县民兴草畜合作社
    2017-09-15 23:09:27    来源:村网通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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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植类

      (1)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

    申报时间:9月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进行申报,向所在省(区、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各省(区、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标准,严格审核有关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农业部推荐。

      (2)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 

    补贴额度:100-500万

    申报时间:12月之前 




    龙头企业及大型合作社向当地示范区农业局提交有关材料。

      (3) 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30%左右

    申报时间:12月

       获得农机购置补贴须由购机者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

    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时限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按时限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具体时限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向所在地农发机构申报试点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

    (5)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可向所在地农发机构申报试点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

    养殖类

      ( 1)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

    申报时间:9月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进行申报,向所在省(区、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各省(区、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标准,严格审核有关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农业部推荐。

      (2)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养殖项目) 

    补贴额度:100-500万

    申报时间:12月之前 

    龙头企业及大型合作社向当地示范区农业局提交有关材料。

      (3) 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养殖及饲料加工机械)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30%左右

    申报时间:12月 

      获得农机购置补贴须由购机者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

    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时限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按时限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具体时限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向所在地农发机构申报试点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

         (5)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可向所在地农发机构申报试点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

    农业流通加工类

     (1)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元

    申报时间:9月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进行申报,向所在省(区、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各省(区、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标准,严格审核有关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农业部推荐。

         (2)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申报时间:12月 


      项目范围:主食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

    申报程序:

    (一)各省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省企业申报项目,筛选5-8个项目上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二)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组织专家对地方报送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论证,向开发银行择优推荐。开发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列席专家评估和论证会议。

    (三)开发银行依据监管政策和开行信贷政策对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推荐的项目进行独立的贷款项目评审,并推动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加大对项目的扶持力度。对评审通过的贷款项目,开发银行将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主力银行特点和优势,给予融资支持。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符合开发银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的贷款条件优惠。开发银行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有关情况将通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3) 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补贴额度:农机价格的30%

    申报时间:12月 

     获得农机购置补贴须由购机者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

    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时限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按时限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具体时限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休闲农业项目

    (1)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向所在地农发机构申报试点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

    ( 2)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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